各市(地)生態環境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縮短環評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促進項目盡快開工建設和企業復工復產,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依據生態環境部《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的指導意見》(環綜合〔2020〕13號),結合我省實際,我廳制定《黑龍江省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實施細則(2020年本,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4月22日
抄送:省發改委、省營商環境局。
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0年4月22日印發
黑龍江省環評審批正面清單
實施細則(2020年本,試行)
依據生態環境部《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的指導意見》(環綜合〔2020〕13號),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簡化環評手續,提高管理效率,有效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試行范圍
《黑龍江省環評審批正面清單(2020年本,試行)》(以下簡稱《正面清單》)包括環評豁免管理和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兩部分(見附件1)。
(一)環評豁免管理試點范圍。對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對關系民生且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實施排污許可登記管理的相關行業,以及社會事業與服務業,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險品的倉儲、物流配送業等領域28大類59小類行業的項目,實行環評豁免管理。
(二)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范圍。對環境影響總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相關的部分行業,包括工程建設、社會事業與服務業、制造業、畜牧業、交通運輸業等領域22大類54小類行業的項目,實行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
二、試行條件
(一)納入《正面清單》的建設項目。
(二)建設項目應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各項環境保護要求,符合國家、省、所在區域開發建設規劃、環境功能區劃、產業政策等要求。
(三)實施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編制完成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以下簡稱環評文件),主動申請并提供承諾文件。建設單位不主動申請、提供承諾文件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實施環評審批。
(四)申請人有不良信用記錄或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不適用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
三、工作程序
(一)環評豁免管理試點工作
列入《正面清單》中環評豁免管理試點范圍的建設項目,不需要辦理建設項目環評相關手續,但不免除建設單位應當承擔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二)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工作
1.申請環節。建設單位應在建設項目開工前向具有審批權限的生態環境部門提交環評文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需同步報送公眾參與說明,下同)及報批申請(見附件2),同時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承諾書》(見附件3)。
2.受理環節。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對建設單位報送的環評文件、報批承諾書等要件進行規范性審查,對申請材料齊全的建設項目予以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場告知需補正的全部內容及補正時限,逾期未補正的不予受理。
3.公示環節。受理公示和擬審批公示合并為一次。受理后,立即對環評文件、報批承諾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4.審批環節。公示期間,未收到異議的建設項目,可不經評估、審查,直接做出審批決定(見附件4);若有單位或個人對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提出與環境保護相關的重大異議情況,經核實后應對該項目環評文件進行實質性審查。
5.公告環節。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作出審批決定后,應及時對外公告審批決定內容,并將環評文件、報批承諾書、審批決定等材料上傳至環評數據填報系統。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可以根據地方實際管理需求依法對附件3、4文本內容進行補充和完善。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依法監督檢查建設單位環保措施落實情況。對實施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的建設項目,各地在作出審批決定后,及時對環評文件進行審查,對建設單位及環評文件編制單位不落實承諾內容,環評文件存在基礎資料明顯不實,內容存在重大缺陷、遺漏或者虛假,環境影響評價結論不正確或者不合理等嚴重質量問題等情形的,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實施信用懲戒,記入誠信“黑名單”和誠信檔案;對符合撤銷情形的,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省廳將加大技術復核力度。
(二)積極提供有效服務。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正面清單》的政策宣傳,做好政策解讀,把政策送到位、讓政策有實效、助企業用起來,充分釋放“政策紅利”,降低制度性成本。鼓勵各地堅持改革創新,結合工作實際,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創新環評管理方式,助力建設項目盡快落地。
(三)落實項目信息公開。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督促建設單位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臺,及時公布相關環境信息,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環境權益。
五、附則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則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本實施細則執行期間,與《關于在全省試行環評承諾制的通知》(黑環發〔2019〕104號)試行范圍重疊的建設項目,按本實施細則有關要求執行。
本實施細則執行期間,如國家出臺新的相關文件規定,從其規定。
附件1
黑龍江省環評審批正面清單(2020年本,試行)
一、環評豁免管理試點范圍
一、農副食品加工業 |
1 |
不涉及發酵工藝且年加工1萬噸以下的糧食及飼料加工 |
2 |
單純分裝或調和的植物油加工 |
3 |
單純分裝的制糖、糖制品加工 |
4 |
年加工2萬噸以下的肉禽類加工 |
5 |
單純分裝的淀粉、淀粉糖 |
6 |
手工制作或單純分裝的豆制品制造 |
7 |
蛋品加工 |
二、食品制造業 |
8 |
手工制作或單純分裝的方便食品制造 |
9 |
單純分裝的乳制品制造 |
10 |
單純分裝的調味品、發酵制品制造 |
11 |
單純混合或分裝的飼料添加劑、食品添加劑制造 |
12 |
手工制作或單純分裝的營養食品、保健食品、冷凍飲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 |
三、酒、飲料制造業 |
13 |
單純勾兌的酒精飲料及酒類制造 |
14 |
單純調制的果菜汁類及其他軟飲料制造 |
四、紡織服裝、服飾業 |
15 |
不涉及濕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藝且年加工100萬件以下的服裝制造 ? |
五、木、竹、藤、棕、草制品業 |
16 |
不涉及化學處理、噴漆工藝的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
六、造紙和紙制品業 |
17 |
不涉及化學處理工藝的紙制品制造 |
七、文教、工美、體育和娛樂用品制造業 |
18 |
不涉及噴漆、電鍍、有機加工的工藝品制造 |
八、金屬制品業 |
19 |
僅切割組裝的金屬制品加工制造 |
九、通用設備制造業 |
20 |
僅組裝的通用設備制造 |
十、專用設備制造業 |
21 |
僅組裝的專用設備制造 |
十一、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電池制造除外) |
22 |
僅組裝的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 |
十二、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 |
23 |
僅組裝的計算機制造 |
24 |
僅組裝的電子器件制造 |
十三、儀器儀表制造業 |
25 |
僅組裝的儀器儀表制造 |
十四、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 |
26 |
利用現有建筑/構筑物,總容量不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電壓等級小于10千伏的光伏發電 |
27 |
電熱鍋爐 |
十五、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
28 |
農村生活飲用水源及供水管網等配套設施 |
29 |
日處理200噸及以下的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 |
十六、環境治理業 |
30 |
不新增污染物種類和污染物排放量且不提高環境風險等級的脫硫、脫硝、除塵既有設施改造 |
十七、公共設施管理業 |
31 |
日處理50噸以下的城鎮糞便處置 |
十八、房地產 |
32 |
老舊小區改造;民宿、農家樂 |
十九、衛生 |
33 |
門診部(所)(不含檢驗、化驗,無床位) |
二十、社會事業和服務業 |
34 |
不涉及化學、生物等實驗室的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福利院、養老院 |
35 |
批發、零售市場 |
36 |
餐飲、娛樂、洗浴場所 |
37 |
賓館飯店及醫療機構衣物集中洗滌、餐具集中清洗消毒 |
38 |
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影劇院、音樂廳、文化館、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體育場、體育館 |
39 |
城市公園、植物園 |
40 |
駕駛員訓練基地、公交樞紐、大型停車場、機動車檢測場 |
41 |
除新建、擴建外的加油、加氣站 |
42 |
不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清洗的洗車場 |
43 |
不涉及噴漆工藝的汽車、摩托車維修場所 |
44 |
陵園、公墓 |
二十一、煤炭開采和洗選業 |
45 |
開采及洗選過程中不涉及產能變化、不新增污染物種類和污染物排放量且不提高環境風險等級的既有安全設施改造 |
二十二、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 |
46 |
石油、頁巖油開采過程中不涉及產能變化、不新增污染物種類和污染物排放量且不提高環境風險等級的既有設施改造 |
47 |
天然氣、頁巖氣、砂巖氣開采過程中不涉及產能變化、不新增污染物種類和污染物排放量且不提高環境風險等級的既有設施改造 |
二十三、黑色金屬礦采選業 |
48 |
礦山開采及選礦過程中不涉及產能變化、不新增污染物種類和污染物排放量且不提高環境風險等級的既有安全設施改造 |
二十四、有色金屬礦采選業 |
49 |
礦山開采及選礦過程中不涉及產能變化、不新增污染物種類和污染物排放量且不提高環境風險等級的既有安全設施改造 |
二十五、水利 |
50 |
現有水利設施維修養護;堤壩綠化等堤壩養護;小型溝渠的護坡 |
二十六、農業、林業、漁業 |
51 |
農業墾殖 |
52 |
農產品基地(含藥材基地) |
53 |
除原料林基地外的經濟林基地 |
二十七、交通運輸業、管道運輸業和倉儲業 |
54 |
等級公路維護、四級公路改擴建 |
55 |
除新建快速路、干道外的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維護 |
56 |
人行天橋、人行地道 |
57 |
除新建外的城鎮管網及管廊建設 |
58 |
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險品的倉儲、物流配送 |
二十八、核與輻射 |
59 |
100千伏以下輸變電 |
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等三類建設項目按照《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應急服務保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56號)、《關于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工作的通知》(黑環辦發〔2020〕13號)、《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醫療機構輻射安全監管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黑環辦發〔2020〕10號)執行。 |
備注:1.建設項目類型及選址、布局、規模等應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各項環境保護要求,符合國家、省、所在區域開發建設規劃、環境功能區劃、產業政策等要求。 |
2.涉及環境敏感區的建設項目不予豁免;廢水未接入污水處理廠或未配套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項目不予豁免;使用非清潔能源的建設項目不予豁免。? |
3.豁免目錄中的環境敏感區,按國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相應規定執行。? |
二、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范圍
序號 |
《名錄》項目類別號 |
項目類別 |
文件類別 |
1 |
一、畜牧業 |
1 |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對其中生豬養殖項目,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872號)執行)。 |
報告書 |
2 |
二、農副食品加工業 |
2 |
糧食及飼料加工 |
報告表 |
3 |
3 |
植物油加工 |
報告表 |
4 |
4 |
制糖、糖制品加工 |
報告表 |
5 |
6 |
肉禽類加工 |
報告表 |
6 |
7 |
水產品加工 |
報告表 |
7 |
8 |
淀粉、淀粉糖 |
報告表 |
8 |
9 |
豆制品制造 |
報告表 |
9 |
三、食品制造業 |
11 |
方便食品制造 |
報告表 |
10 |
12 |
乳制品制造 |
報告表 |
11 |
13 |
調味品、發酵制品制造 |
報告表 |
12 |
14 |
鹽加工 |
報告表 |
13 |
15 |
飼料添加劑、食品添加劑制造 ? |
報告表 |
14 |
16 |
營養食品、保健食品、冷凍飲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 ? |
報告表 |
15 |
十二、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 ? |
30 |
印刷廠;磁材料制造 |
報告表 |
16 |
十三、文教、工美、體育和娛樂用品制造業 ? |
31 |
文教、體育、娛樂用品制造 ? |
報告表 |
17 |
32 |
工藝品制造 |
報告書、 |
報告表 |
18 |
十六、醫藥制造業 |
41 |
單純藥品分裝、復配 |
報告表 |
19 |
42 |
中成藥制造、中藥飲片加工 |
報告表 |
20 |
43 |
衛生材料及醫藥用品制造 |
報告表 |
21 |
二十三、通用設備制造業 |
69 |
通用設備制造及維修 |
報告書、 |
報告表 |
22 |
二十四、專用設備制造業 |
70 |
專用設備制造及維修 |
報告書、 |
報告表 |
23 |
二十五、汽車制造業 |
71 |
汽車制造 |
報告書、 |
報告表 |
24 |
二十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 ? |
72 |
鐵路運輸設備制造及修理 |
報告書、 |
報告表 |
25 |
73 |
船舶和相關裝置制造及維修(拆船、修船廠除外) ? |
報告書、 |
報告表 |
26 |
74 |
航空航天器制造 |
報告書、 |
報告表 |
27 |
75 |
摩托車制造 |
報告書、 |
報告表 |
28 |
76 |
自行車制造 |
報告書、 |
報告表 |
29 |
77 |
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運輸設備制造 ? |
報告書、 |
報告表 |
30 |
二十七、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 ? |
78 |
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鉛蓄電池制造除外) ? |
報告書、 |
報告表 |
31 |
二十八、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 ? |
80 |
計算機制造 |
報告表 |
32 |
81 |
智能消費設備制造 |
報告表 |
33 |
82 |
電子器件制造 |
報告表 |
34 |
83 |
電子元件及電子專用材料制造 ? |
報告表 |
35 |
84 |
通信設備制造、廣播電視設備制造、雷達及配套設備制造、非專業視聽設備制造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 ? |
報告表 |
36 |
二十九、儀器儀表制造業 |
85 |
儀器儀表制造 |
報告書、 |
報告表 |
37 |
三十二、燃氣生產和供應業 ? |
94 |
城市天然氣供應工程 |
報告表 |
38 |
三十三、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 |
95 |
自來水生產和供應工程 |
報告表 |
39 |
96 |
生活污水集中處理 |
報告表 |
40 |
三十六、房地產 |
106 |
房地產開發、賓館、酒店、辦公用房、標準廠房等 ? |
報告表 |
41 |
三十八、專業技術服務業 |
109 |
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含勘探活動和油氣資源勘探) |
報告表 |
42 |
四十、社會事業與服務業 |
117 |
高爾夫球場、滑雪場、狩獵場、賽車場、跑馬場、射擊場、水上運動中心 ? |
報告表 |
43 |
119 |
公園(含動物園、植物園、主題公園) ? |
報告表 |
44 |
120 |
旅游開發 |
報告表 |
45 |
121 |
影視基地建設 |
報告表 |
46 |
四十二、石油和天然氣開采 |
132 |
石油、頁巖油開采 |
報告表 |
47 |
133 |
天然氣、頁巖氣、砂巖氣開采(含凈化、液化) |
報告表 |
48 |
四十六、水利 |
142 |
灌區工程 |
報告表 |
49 |
四十七、農業、林業、漁業 |
149 |
經濟林基地項目 |
報告表 |
50 |
四十九、交通運輸業、管道運輸業和倉儲業 ? |
157 |
等級公路(不含維護,不含改擴建四級公路) ? |
報告表 |
51 |
172 |
城市道路(不含維護,不含支路) ? |
報告表 |
52 |
173 |
城市橋梁、隧道(不含人行天橋、人行地道) ? |
報告表 |
53 |
174 |
長途客運站 |
報告表 |
54 |
175 |
城鎮管網及管廊建設(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氣管道) |
報告表 |
附件2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申請
(樣本)
關于××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申請實行
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的函
××生態環境局:
我單位擬建××項目,簡述項目背景(建設目的、建設依據、規劃等)、建設地點、建設內容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委托××開展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編制了《××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現《××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已完成編制,特申請實行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
附件:請自行列出
建設單位名稱(加蓋單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承諾書
(樣本)
申請單位(蓋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名稱 |
|
建設單位 |
|
建設地點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其他 |
|
通訊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
聯系方式 |
|
證件類型 |
|
證件編號 |
|
委托代理人 |
姓? 名 |
|
聯系方式 |
|
證件類型 |
|
證件編號 |
|
環評行業類別 |
|
環評文件類型 |
|
環評文件編制單位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其他 |
|
通訊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
聯系方式 |
|
證件類型 |
|
證件編號 |
|
委托代理人 |
姓? 名 |
|
聯系方式 |
|
證件類型 |
|
證件編號 |
|
編制主持人 |
|
聯系方式 |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
身份證號 |
|
建設單位承諾 |
1.已知曉行政許可實施機關告知的全部內容、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的有關規定。 |
2.已對環評文件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知悉其中內容,認可環評文件中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認可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
3.項目符合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的適用范圍,滿足行政許可實施機關告知的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
4.項目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定的各項環境保護要求,符合國家、省、所在區域開發建設規劃、環境功能區劃、產業政策等要求。 |
5.項目環評文件的編制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以及相關標準、技術規范的要求。 |
6.項目防治污染的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建設和運行過程中嚴格落實環評文件提出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總量符合總量控制要求。 |
7.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的排污單位,應當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發生實際排污之前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或者填報排污登記表。 |
8.嚴格遵守相關環保法律法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承擔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重信守諾,維護良好的信用記錄,并主動接受政府、行業組織、社會公眾、新聞輿論的監督,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
9.在項目建設地顯著位置張貼該承諾書的主要內容,嚴格按照承諾的內容建設,自覺配合相關檢查、監察,接受公眾監督。 |
10.自愿申請采用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流程辦理本事項,自愿簽訂承諾書,相關人員已經清晰全面了解具體相關承諾內容;保證提交的環評文件及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完整性,保證電子文件和紙質資料的一致性,保證提交的環評文件公示版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等內容。 |
11.因不實承諾、違反承諾、環評文件存在重大質量問題或建設項目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等情況,導致行政許可被撤銷或受到其他處罰情況,我單位、法定代表人等相關責任人員將依法依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風險及經濟損失。 |
12.上述陳述是申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
??? 建設單位(簽章): |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
??????????????????????????????????????????? 年???? 月??? 日 |
環評文件編制單位承諾 |
1.嚴格按照各項法律、法規、技術導則和環境管理規定,接受建設單位委托,依法依規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并編制項目環評文件。 |
2.基于獨立、專業、客觀、公正的工作原則,對建設項目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科學分析,提出切實可行的環境保護對策和措施建議,并對環評文件所得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負責,對環評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
3.對該環評文件負責,對存在基礎資料明顯不實,內容存在重大缺陷、遺漏或者虛假,環境影響評價結論不正確或者不合理等嚴重質量問題的,項目編制主持人、主要編制人員及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責任。? |
4.同意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將本次技術服務行為納入社會信用考核范疇,若存在失信行為,我單位、法定代表人及環評文件編制主持人、主要編制人員等相關責任人員將依法接受信用懲戒。 |
5.上述陳述是申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
????? 編制主持人(簽字): |
?????????? 環評文件編制單位(簽章): |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
??????????????????????????????????????????? 年???? 月??? 日 |
備注 |
本表一式三份,生態環境部門、建設單位、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各存一份。 |
填報說明: |
1.項目名稱:必須完整、準確,不得隨意更換。 |
2.建設單位:完整、準確填寫建設單位名稱,必須與單位設立登記機關登記的一致。 |
3.建設地點:擬建項目的實際地點,工業項目具體到門牌號(或地塊名稱),線性工程應準確填寫項目起止。 |
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完整、準確填寫建設單位、環評文件編制單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必須與單位設立登記機關登記的一致。其他的注明機構類型。 |
5.授權經辦人員信息:原則上應當為本單位已經建立穩定勞動合同關系的職工,并明確獲得關于辦理環評手續的業務授權,其行為(決定)視為建設單位的具體行為(決定)。 |
6.環評行業類別:指本項目參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所對應項目類別。 |
7.環評文件類別:指本項目參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所對應環評類別。 |
8.環評文件編制單位:指承擔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應當完整、準確填寫編制單位的名稱。 |
9.編制主持人職業資格證書編號:指具體承擔主持編制本項目環評文件人員的職(執)業資格證書編號。 |
10.建設單位承諾:為格式文本,除第七條外原則上不允許修改,建設單位若有進行修改的應當在報批時進行說明。有其他承諾事項或內容的,可以進一步補充。 |
11.環評文件編制單位承諾:為格式文本,原則上不允許修改,技術單位若有進行修改的應當在報批時進行說明。有其他承諾事項或內容的,可以進一步補充。 |
12.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編制主持人必須由本人簽字。 |
附件4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批復(樣本)
XX市(XX市XX)生態環境局
關于XXX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批復
X市(X市X)環承審〔2020〕XX號
XXX(申請單位名稱):
你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承諾書》《XXX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以下簡稱環評文件)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你單位及環評文件編制單位的承諾及環評文件結論,你單位在全面落實環評文件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設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緩解和控制。我局原則同意環評文件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你單位應當全面落實環評文件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防治污染的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應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該批復有效期為5年,如項目逾期方開工建設,其環評文件應當重新審核。環評文件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
XX市(XX市XX)生態環境局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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